欢迎访问四达人才官网:
  • 北京市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之一。自1997年成立至今,公司以全面的服务资质,服务流程和使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和提升的事业理念
  • 010-68861475
    资讯中心

    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

    010-68861475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是问题, 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查看联系方式>>
    最近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中心>最近活动>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3-02-07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返回列表页】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2-2023 北京四达光彩人事代理 版权所有电话:010-68861475 地址:石景山区古城大街1号领秀大厦A座121室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18027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