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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定点药店购药如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2-09-03

          如果使用外配处方购药,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其中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其他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自付或自费部分,通过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举例来说,参保人购买某药品,原价840.77元,经过医保分解后,医保支付588.54元,需要个人支付252.23元。需个人支付的,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如果进行自主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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